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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 租赁 抵押 (44篇) 展开   列表

*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1.将引言修改为:   “为正确审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   2.将*条修改为:   “下列涉及农村土地承包民事

阅读(617) 评论(0) 2021-01-06 15:28

*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13年12月27日*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01次会议通过) 法释〔2014〕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人民法院公告 《*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3年12月27日由*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01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1月24日起施行。 *高人民法院 2014年1月9日 为正确审理涉及农村土地

阅读(394) 评论(0) 2014-02-18 14:06

以租代征受到法律严惩

【案情介绍】 2005年10月7日,刘传华与某乡某村9户村民分别签订了“土地租用协议”租用9户村民土地面积共计3.845亩,租期10年,租金每亩700元/年,期满后支付土地复耕费1500元/亩。2006年1月5日,刘传华在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在“租用地”上动工修建XX洗选厂,同年3月竣工并试运营,国土资源局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了刘传华的建设用地行为,并立即立案调查,经现场勘测:该洗选厂建

阅读(1199) 评论(0) 2013-04-28 09:52

湖北省征地补偿标准

2005年4月1日 从4月1日起,各类非农业建设项目征地时,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得低于省政府制订的*低标准。昨日,省政府公布了该标准。 全省分为6类地区,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8至10倍,6类地区每亩耕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低标准分别为:1800元、1200元、1000元、900元、800元、700元。 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被征地农业人口数计算

阅读(1159) 评论(0) 2012-04-24 15:38

北京审结一承包合同纠纷案 擅改土地用途违法

 案情介绍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日前审结一起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刘某因擅自改变土地农业用途,被法院判决限期将其通过转承包获得的土地使用权返还给原告张某。   据法院介绍,张某与刘某同为北京市丰台区农民。1990年1月,两人签订农村土地转包协议约定:张某将其原承包的2.78亩责任田转包给刘某使用,以后与该土地有关的费用由刘某承担。协议签定后,张某依约将上述土地交予刘某使用。   2000年1月,刘某与他人在上述土地上开始从事瓷砖生产经营。后张某表示反对,认为刘某擅自改变土地性质,严重破坏了耕地,要求退还责任田。刘某不同意退还,双方发生纠纷,张某便一纸诉状将刘某告上法庭。   法院审理认为,刘某改变土地原有的农业用途,从事瓷砖生产经营活动,未经张某和有权批准机关同意,现张某要求收回自己承包的责任田,应予准许。 案情分析   此案所涉及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现象,早在上个世纪80年代末就已

阅读(1254) 评论(0) 2010-09-04 15:45

土地经营承包合同

 发包方:×××市×××经济合作社(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订立本合同的背景:   ______年,由______镇农工商总公司与甲方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实际上由乙方承包经营,并且得到了发包方及其村民(代表)的一致同意,同时也取得了______镇人民政府的批准。现根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及相关法律政策之规定,并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承包经营甲方所有的土地一事达成如下一致协议,望双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标的、数量及四至范围   乙方承包的土地为甲方拥有的______亩土地,其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______年,但因乙方已于______年实际上已承包了本合同项下土地,故本合同的承包期限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承包土地的用途:  

阅读(1259) 评论(0) 2010-09-04 15:43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

   *条 为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维护承包方依法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是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国家依法确认承包方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凭证。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只限承包方使用。    第三条 承包耕地、园地、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从事种植业生产活动,承包方依法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后,应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予以确认。    承包草原、水面、滩涂从事养殖业生产活动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有关规定确 权发证。    第四条 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的承包方,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实行其它方式承包经营的承包方,经依法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县级

阅读(1166) 评论(0) 2010-05-13 20:30

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查报批工作的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计划单列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精神,巩固土地市场治理整顿成果,进一步严格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工作,部研发制定了《关于完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查报批工作的意见》,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执行。                               二○○四年十一月二日 关于完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查报批工作的意见   为巩固土地市场治理整顿成果,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以下简称《决定》)精神,现就完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查报批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严格控制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报批条件   

阅读(1498) 评论(0) 2010-04-26 21:12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国家林业局令2010年第1号)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规则》已于2009年12月18日经农业部第1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国家林业局同意,现予公布,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农 业 部 部 长 韩长赋   国家林业局局长  贾治邦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规则   *章 总  则   *条 为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下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当事人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一)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发生的纠纷;   (二)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流转发生的纠纷;   (三)

阅读(1541) 评论(0) 2010-01-23 21:33

*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法释[2005]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人民法院公告   《*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已于2005年3月29日由*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46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9月1日起施行。 二〇〇五年七月二十九日 *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的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对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一、受理与诉讼主体   *条 下列涉及农村土地承包民事纠纷,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一)承包合同纠纷;   (二)承包经营权侵权纠纷;   (三)承包经

阅读(1334) 评论(0) 2010-01-23 15:37

农村房屋拆迁如何补偿?

 农村私宅拆迁分两种情况   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以及建制虽然不撤销,但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问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它的具体计算是(被拆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2)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十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由建设单位支付给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

阅读(1946) 评论(0) 2009-10-30 14:20

土地转让不符法律规定 合同被判无效定金应返还

来源:中国法院网 作者:郑之新 党建军   7月2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宾阳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国有土地转让纠纷案,被告温某等三人因转让房地产不符合法律规定,被该院依法判决转让行为无效并向原告蒙某等二人返还50万元定金及利息。   2007年3月,蒙某等二人经朋友介绍知道温某等人有意将一块约30.5亩的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转让,于是蒙某就找到温某,经双方多次协商初步达成口头转让意向,即转让价为740万元,蒙某先预交50万元作转让定金,在温某办完相关转让手续后才支付余下款项。2007年4月1日和19日,蒙某分别两次将共计50万元定金交付给温某等人。之后因双方对转让的余款交付方式、时间和价格的变动协商不一致,互不信任,双方一直没有达成书面的转让的合同,转让不成。后蒙某与温某协商要求退回已交付的定金,但温某以蒙某没有按时将余款打入被告账户,是蒙某违约在先不同意返还定金。在多次协商未果情况下蒙某等人

阅读(36) 评论(1) 2009-03-11 07:09

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法释[2005]6号)

 【发布单位】*高人民法院  【发布文号】法释&lt;2005&gt;6号  【发布日期】2005-07-29  【生效日期】2005-09-01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文件来源】*高人民法院*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法释&lt;2005&gt;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高人民法院公告  《*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已于2005年3月29日由*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46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9月1日起施行。二〇〇五年七月二十九日*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

阅读(1596) 评论(0) 2008-11-27 17:43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全文)

  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1986年6月25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1988年12月2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决定》*次修正1998年8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修订 根据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目 录          *章 总则     第二章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第三章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第四章 耕地保护     第五章 建设用地     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章 总则   

阅读(2686) 评论(0) 2008-11-27 17:24

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法释[2005]6号)

     【发布单位】*高人民法院  【发布文号】法释&lt;2005&gt;6号  【发布日期】2005-07-29  【生效日期】2005-09-01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文件来源】*高人民法院*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法释&lt;2005&gt;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高人民法院公告  《*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已于2005年3月29日由*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46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9月1日起施行。二〇〇五年七月二十九日*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

阅读(1692) 评论(0) 2008-11-27 09:33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 第47号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已于2005年1月7日经农业部第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3月1日起施行。                      部长: 杜青林                      二〇〇五年一月十九日                                       *章 总 则   *条 为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维护流转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在坚持农户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和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基础上,遵循平等协商、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  第三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承包土地的农业用途,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

阅读(1289) 评论(0) 2008-11-27 0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