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浩都律师事务所 BEIJING HAODU LAWFIRM网址:www.haodulawfirm.com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5号太华公寓2座1201 电话:13301090756 律师博客:http://lawyerzgz.blog.bokee.net/ E-mail:lawyer_zgz@163.com 律师函 致:肖** 女士: 北京市浩都律师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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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1-27 19:03
北京XX法医学司法鉴定所: 北京市 律师事务所已经接受XX的委托,为其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提供法律服务。 现北京市 律师事务所委托贵鉴定所对XX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进行如下鉴定: 1、请求对XX进行伤情鉴定; 2、对XX进行伤残等级评定; 3、对XX误工损失日进行鉴定; 4、对XX后续*费用进行鉴定。 特 此 委 托 北京市 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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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22 10:58
北京市先知律师事务所
BEIJING XIANZHI LAWFIRM 网址:WWW.BJLAWYER.COM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18号珠江绿洲18号楼22层 电话:13693639806 010-51388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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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 师 函
北京***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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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8-06 07:20
北京全俄天然气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北京市先知律师事务所受北京市通兴达实业总公司的委托,现就你司拖欠北京市通兴达实业总公司2007年上半年租金和擅自转租事宜,郑重致函你司:
2002年1月10日,北京市通兴达实业总公司与你司签订了租期十年的《房屋、场地租赁合同》。合同签订后,北京市通兴达实业总公司依约履行了己方之义务,但目前查明你司未经北京市通兴达实业总公司同意,擅自将承租的房屋、场地转租给第三方,严重侵害了北京市通兴达实业总公司的合法权益,并且你司至今仍拖欠北京市通兴达实业总公司2007年上半年租金未予支付。
你司未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租金和擅自转租的行为,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双方合同之约定,严重侵犯了北京市通兴达实业总公司的合法权益。
在此,本律师提请你司慎重考虑此事,收到此函后三日内给予明确的书面答复与说明,并尽快履行付款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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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8-27 18:59
致:****
本律师受****的委托,就阁下拖欠委托人借款一事,专门致函如下:
根据委托人提供的资料证实:阁下于2005年10月9日借***人民币贰仟圆(¥2000.00元)整。借款理由为:暂借。
当时委托人和阁下口头约定,2005年12月31日为*后还款日期,但截至目前阁下尚未偿还该借款,这期间,委托人曾多次向阁下催还借款,但阁下仍置之不理。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及合同的相应约定,阁下拖延还款的行为已构成违约,严重侵害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据此,委托人*本律师郑重函告阁下:限阁下于收到本函之日起日内向委托人付清拖欠借款人民币贰仟圆(¥2000.00元)整,否则,本律师将依*采取进一步法律行动。届时,阁下将要承担因此而需付出的法律负面代价及个人信誉损失。
望慎重考虑此事,尽快履行还款义务,以免讼累!
特此函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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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7-09 15: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