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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法专题 (24篇) 展开   列表

高院再审明确:无论驾驶人在事故发生时处在车上还是车下,均不属于第三者,保险公司无须承担赔偿责任!

前言:本期推送案例为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审查的一起财产损失保险合同纠纷案件,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明确:投保人允许的合法驾驶人地位相当于被保险人,原则上不是第三者,不论驾驶人于事故发生时处在车上还是车下,都无法改变其自身的行为是事故发生原因的事实,不能成为自身过错行为的受害者并以此要求赔偿。 齐某财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市分公司财产损失保险合同纠纷一案 ——驾驶员在卸石灰时意外被车辆

阅读(156) 评论(0) 2022-11-06 10:00

2012年北京市各项社会保险缴费比例一览表

2012年北京市各项社会保险缴费比例一览表 险种 *低基数 单位比例 单位缴费 个人比例 个人缴费 养老保险 1869 20% 373.80 8% 149.52 失业保险 1869 1% 18.69 0.20% 3.74 工伤保险 1869 1% 18.69 0 - 生育保险 2803 0.80% 22.42 0 - 医疗保险 2803 10% 280.30 2%+3 59.06 公积金 1

阅读(937) 评论(0) 2013-11-21 13:52

北京市外地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暂行办法

京劳社办发[2004]101号) *条 为妥善解决外地农民工在本市务工期间工伤保险问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4〕18号)及本市工伤保险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及在外省市注册(简称外地注册),在京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包括成建制在京承

阅读(2066) 评论(0) 2011-08-27 17:59

*高人民法院民二庭负责人就《保险法解释(一)》答记者问

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将于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高人民法院日前颁布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以下简称本解释)。*高人民法院民二庭负责人为此回答了记者的问题。 问:制定解释的目的和意义是什么? 答:保险法此次从篇章结构到具体条文,修订的幅度都比较大。特别是保险合同一章,条文数目从60条调整为57条,被修订的条文多达48条。新法进一步加强了对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权益的保护,广大群众非常关心在新法施行前签订的合同能否受到新保险法的保护。新法施行后,人民法院将面临许多保险纠纷案件审理中具体适用法律的问题。因此,有必要对人民法院在审理保险合同纠纷案件中如何适用新法作出规定,以统一裁判标准。 新法虽然对保险业管理的修订内容也很多,但就人民法院受理案件情况看,绝大部分是保险合同纠纷,急需解决新、旧法衔接的也是这类问题,尤其是履行期限较长的人身保险合同产生的...

阅读(2750) 评论(0) 2011-06-20 07:00

保险法相关法律法规大全

《刑法》 *百八十三条 (职务侵占罪) 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归自己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贪污罪)国有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和国有保险公司委派到非国有保险公司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百八十四条 (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在金融业务活动中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本法*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受贿罪)国有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和国有金融机构委派到非国有金融机构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百九十八条 (保险诈骗罪)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

阅读(2727) 评论(1) 2011-06-20 06:55

社保都包括什么 养老金如何领取

社保到底都包括什么? 很多人都没有一个正确的概念, 所以在填写材料的时候,可以看到 诸如: 我有社保 还有医疗 工伤 这样的表示。   社会保险是指具有一定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因各种原因丧失劳动能力或者暂时中断劳动,即遇到因年老、疾病、失业、工伤、生育等劳动风险时,本人及家庭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法律制度。   我国目前开展的社会保险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五种。   五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医疗保险   目前,各地区均有强制的不同险种,但至少是三险。而且也会根据地区的劳动局相关规定来强制执行。   有些效益好的公司会给员工额外上一些保险, 那些都是属于商业保险的中的团险范畴,这种保险在员工离开公司后即刻终止。 这点要注意   明确自己在公司有什么样的保险是家庭配置保险的*步。社保不能替代商业保险,商业保险是社保的很...

阅读(1726) 评论(0) 2011-03-07 10:59

什么年龄条件可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根据我国劳动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可以办理退休手续,由社会保险部门核定其养老保险待遇。 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种,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在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岗位工作累计满10年,在井下高温岗位工作累计满9年,在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岗位工作累计满8年的职工,可以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手续。 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经有关部门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的,可以办理提前退休手续。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对于女职工现岗位的认定,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为依据,即不论原身份是工人还是干部,其现岗位应以劳动合同中确定的岗位为准,凡在现岗位工作一年以上,均应以现岗位认定其身份。在工人岗位工作的50周岁,在管理岗位工作的55周岁,可以办理退休手续。另...

阅读(1702) 评论(0) 2011-03-07 10:54

第三者强制责任险与责任险有区别

第三者责任强制险与责任险有区别2004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正式施行,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其中的“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更是引发了激烈的讨论,成为焦点中的焦点。对于该强制保险,很多人认为其就是“第三者责任保险”,但笔者认为“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和“第三者责任保险”不是一回事,两者存在很多明显不同。 首先,两者的性质不同。“第三者责任保险”是投保人和保险人通过自愿的方式,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保险合同来实现的一种保险,具有自愿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七条规定:“国家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可见,“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具有法律上的强制性,这种强制性具体又体现在两方面:一、机动车辆必须参加该保险;二、保险公司必须承保该保险。 其次,两者的目的不同。保险公司开展“第三者责任保险”业务是以盈利为目的;而“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则不以盈利为目的,具

阅读(1308) 评论(0) 2010-01-10 16:22

*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法释〔2009〕12号)   (2009年9月14日*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73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人民法院公告   《*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已于2009年9月14日由*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73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   二○○九年九月二十一日    为正确审理保险合同纠纷案件,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现就人民法院适用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的有关问题规定如下:   *条 保险法施行后成立的保险合同发生的纠纷,适用保险法的规定。保险法施行前成立的保险合同发生的纠纷,除本解释另有规定外,适用当时的法律规定;当时的法律没有规定的,参照适用保险法的有关规定。   认定保险合同是否成立,适用合同订立时的法律。   第

阅读(1402) 评论(0) 2009-12-03 15:37

*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法释〔2009〕12号)   (2009年9月14日*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73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人民法院公告   《*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已于2009年9月14日由*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73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   二○○九年九月二十一日    为正确审理保险合同纠纷案件,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现就人民法院适用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的有关问题规定如下:   *条 保险法施行后成立的保险合同发生的纠纷,适用保险法的规定。保险法施行前成立的保险合同发生的纠纷,除本解释另有规定外,适用当时的法律规定;当时的法律没有规定的,参照适用保险法的有关规定。   认定保险合同是否成立,适用合同订立时的法律。   第二

阅读(1245) 评论(0) 2009-10-06 18:20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章总则 *条为了保障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依法得到赔偿,促进道路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投保、赔偿和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第四条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以下称保监会)依法对保险公司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实施监督管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以下统称机动车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对机动车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对未

阅读(1152) 评论(0) 2009-06-03 08:11

关于印发《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单独核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中资财产保险公司,各保监局: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为加强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单独核算的监督管理,我会制定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单独核算管理暂行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六年六月三十日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单独核算管理暂行办法         *章总则      *条为了规范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以下简称交强险)的核算和报告,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有关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保险公司,指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经营交强险的保险公司。      第二章核算原则      第三条保险公司应当遵循“准确、公平、透明”的基本原则,单独核算、单独报告交强险的经营损益、专属资产和专属负债。   前款所指专属资产,是指仅

阅读(1265) 评论(0) 2009-06-01 06:48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09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一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09年2月28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公布,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09年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1995年6月30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根据2002年10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决定》修正,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修订)   *章 总 则   *条 为了规范保险活动,保护保险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对保险业的监督管理,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

阅读(1426) 评论(0) 2009-03-04 11:30

机动车辆保险条款

 *部分 基本险 机动车辆保险所承保的机动车辆是指汽车、电车、电瓶车、摩托车、拖拉机、各种专用机械车、特种车。 本保险分为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保险人按承保险别分别承担保险责任。 保险责任 *条 车辆损失险: (一)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 1.碰撞、倾覆; 2.火灾、爆炸; 3.外界物体倒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行驶中平行坠落; 4.雷击、暴风、龙卷风、暴雨、洪水、海啸、地陷、冰陷、崖崩、雪崩、雹灾、泥石流、滑坡; 5.载运保险车辆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只限于有驾驶员随车照料者)。 (二)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对保险车辆采取施救、保护措施所支出的合理费用,保险人负责赔偿。但此项费用的*高赔偿金额以保险金额为限。 第二条 第三者责任险: 被保险人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支付的赔偿金

阅读(1289) 评论(0) 2009-01-07 00:00

机动车辆保险条款

*部分 基本险 机动车辆保险所承保的机动车辆是指汽车、电车、电瓶车、摩托车、拖拉机、各种专用机械车、特种车。 本保险分为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保险人按承保险别分别承担保险责任。 保险责任 *条 车辆损失险: (一)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 1.碰撞、倾覆; 2.火灾、爆炸; 3.外界物体倒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行驶中平行坠落; 4.雷击、暴风、龙卷风、暴雨、洪水、海啸、地陷、冰陷、崖崩、雪崩、雹灾、泥石流、滑坡; 5.载运保险车辆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只限于有驾驶员随车照料者)。 (二)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对保险车辆采取施救、保护措施所支出的合理费用,保险人负责赔偿。但此项费用的*高赔偿金额以保险金额为限。 第二条 第三者责任险: 被保险人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支付的赔偿金额

阅读(1244) 评论(0) 2009-01-05 16:42

放弃对物业公司请求赔偿的权利 业主无法向保险公司索赔

  今年3月,北京市海淀区一市民田某幸运地抽到小区内的一个车位,与物业公司签订了车位租赁协议。协议约定,物业公司只承担赔偿以外的其他管理责任。田某心想,汽车买有保险,万一出现汽车失窃、损害等情况,可要求保险公司赔偿,于是在协议上签了字。   两个月后,田某的汽车在小区车位失窃,他要求物业公司赔偿。但物业公司以先前签订的协议约定可免责为由,拒绝何某的赔偿请求。田某随后向保险公司索赔,不料也遭拒绝。无奈之下,田某只好诉至法院。法院审理此案后认为,汽车失窃后,保险公司未赔偿保险金之前,田某已放弃了对物业公司请求赔偿的权利,导致保险公司不能向物业公司代位求偿。保险公司依照《保险法》的有关规定,不需要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法律分析:《保险法》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未赔偿保险金之前,被保险人放弃对第三者的请求赔偿权利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本案中,田某的车在停车位里被盗,保险公司

阅读(1417) 评论(0) 2008-10-23 09:31

*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保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送审稿)                                                                     为正确审理保险纠纷案件,维护保险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下简称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对人民法院审理保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的问题作出如下解释:                             一、关于保险合同的一般问题                         *条  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在发生保险事故时,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保险人主张不承担保险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阅读(1916) 评论(0) 2007-12-11 14:05

*高人民法院关于财产保险单能否用于抵押的复函

    1.1992年4月2日*高人民法院公布  2.法函〔1992〕47号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赣法经〔1991〕6号《关于保险单能否抵押的请示》收悉。经商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答复如下: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抵押物应当是特定的、可以折价或变卖的财产。财产保险单是保险人与被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的书面证明,并不是有价证券,也不是可以折价或者变卖的财产。因此,财产保险单不能用于抵押。  

阅读(1495) 评论(0) 2007-12-11 1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