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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房律师专题 (13篇) 展开   列表

关于审理涉及小产权房买卖纠纷案件的疑难问题

关于审理涉及小产权房买卖纠纷案件的疑难问题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张清波 摘要:政府几年来三令五申打击小产权房的政策与小产权房交易的持续火爆局面形成直接冲突,本文简述我国的土地政策和小产权房的基本概念、不同类型以及出现的原因等,试探分析小产权房存在的市场刚性需求以及在审判实践中存在的诸多分歧,论述小产权房的违法性以及买卖合同的效力;阐述涉及小产权房买卖的合同以无效为基本原则,有效为例外;论证

阅读(460) 评论(0) 2017-06-23 07:48

小产权房纠纷案例

小产权房纠纷案例 篇一:小产权房纠纷案例 案例一:现在朋友有一套地产房,没有房证只有一张发票!是某个集团以前盖得职工楼的一套,现在想要出售给我,我想咨询下这种房屋能不能购买?这种房屋如果动迁能否办理产权证件?如果购买后有没有什么风险??急盼回复!谢谢! 律师解答:地产房,一般指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上进行房地产开发必须依法

阅读(535) 评论(0) 2017-06-23 07:07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和*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小产权房”的指导意见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和*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小产权房”的指导意见 2016年8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婚姻纠纷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参考意见》第三十五条【小产权房分割】对于已被有权机关认定为违法建筑的小产权房,不予处理;但违法建筑已经行政程序合法化的,可以对其所有权归属做出处理。 对于虽未经行政准建,但长期存在且未受到行政处罚的房屋,可以对其使用做出处理。在处理使用时,人民法院应向当事人释明变

阅读(5016) 评论(0) 2017-05-25 16:28

关于审理涉及小产权房买卖纠纷案件的疑难问题

关于审理涉及小产权房买卖纠纷案件的疑难问题 政府几年来三令五申打击小产权房的政策与小产权房交易的持续火爆局面形成直接冲突,本文简述我国的土地政策和小产权房的基本概念、不同类型以及出现的原因等,试探分析小产权房存在的市场刚性需求以及在审判实践中存在的诸多分歧,论述小产权房的违法性以及买卖合同的效力;阐述涉及小产权房买卖的合同以无效为基本原则,有效为例外;论证合同无效之后的处理思路。 近几年来,随着大

阅读(519) 评论(0) 2016-09-08 16:22

购买小产权房的法律风险

小产权房不受法律保护,对于非农村集体组织成员的买受人来说,存在很大的风险,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买受人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即使买受人取得有乡政府或村委会盖章的所谓“产权”或类似的文件,也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如果将来乡政府或村委会反悔,要收回房屋,买受人只能要求返还房屋价款,无法继续保留房屋。 (二)存在一定的交易风险。买受人如果以预售方式购买小产权房,他对开发商的资信、项目的情况无法真

阅读(1255) 评论(0) 2012-06-09 21:03

小产权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开发商被判退款赔利息

法院认定因开发商开发及预售的小产权房屋未取得相关合法手续,且至今未办理,其行为违反了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故原告潘某与被告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应为无效。双方以合同及协议取得的财产,应予以返还;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对方因此受到的损失。因此,原告要求被告返还已付房款及利息的诉讼请求,理由正当,法院予以支持。

阅读(1737) 评论(0) 2010-08-03 12:51

小产权房的界定

“小产权房”并不是一个法律上的概念,它只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目前通常所谓的“小产权房”,也称“乡产权房”,是指由乡镇政府而不是国家颁发产权证的房产。所以,“小产权”其实就是“乡产权”“集体产权”,它并不真正构成严格法律意义上的产权。说的再直白一些,“小产权房”是一些村集体组织或者开发商打着新农村建设等名义出售的、建筑在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或是由农民自行组织建造的“商品房”。

阅读(1242) 评论(0) 2010-04-21 10:43

在审判实务中如何处理小产权房问题

    在审判实务中,应注意处理小产权房问题的原则性规定。即:遵守法律法规、符合国家政策,以人为本、保护各方当事人基本居住生活条件、有利于社会稳定、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和改善民生。对于不同用地性质、不同历史时期建成、不同情况的小产权房要区别对待,包括考虑到把乡镇企业用地、乡村公共利益设施用地上的小产权房与宅基地上的小产权房区分开,把符合城市规划区内的小产权房与规划区外的区分开。 在审理小产权房买卖纠纷案件中,一般是按以下具体意见操作的: 一、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之间买卖小产权房的,一般可认定其买卖有效,因为该民事行为不违反法律、法规和禁止性规定;向本集体经济组织外的人员出卖小产权房的,一般应认定其买卖行为无效。但有以下情况的,应根据具体情况分别予以认定处理:一是购买人在买房后已经迁入本集体经济组织的;二是出卖人已经成为城镇居民的;三是出卖人有多处房产或该农村住宅为多层建筑自留有居住房屋

阅读(1242) 评论(0) 2009-07-19 18:55

“小产权房”的法律风险

  小产权房不受法律保护,对于非农村集体组织成员的买受人来说,存在很大的风险,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买受人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即使买受人取得有乡政府或村委会盖章的所谓“产权”或类似的文件,也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如果将来乡政府或村委会反悔,要收回房屋,买受人只能要求返还房屋价款,无法继续保留房屋。 (二)存在一定的交易风险。买受人如果以预售方式购买小产权房,他对开发商的资信、项目的情况无法真正了解,由于不存在任何政府监管,也没有行政机关对开发商行为进行审查,一旦出现房屋不能按期交付或无法交付的情况,买受人往往难以追回房款。 (三)质量风险。小产权房的建设可能根本没有经过房屋质量验收等程序,一旦出现房屋质量问题,买受人的利益很难得到维护。 (四)拆迁过程中的风险。小产权房在使用中如果遇到国家征收,买受人很难得到相应的拆迁补偿。如果房屋是*类小产权房,补偿受益人是农村集体组织;如果

阅读(1285) 评论(0) 2009-07-19 18:53

如果不想买村里的小产权房,定金能要回来吗?

问:您好,郑律师!我想买村里建的房,但我不是本村的,是非农业户口,可以吗?我打算买,已交了定金,只有收条。我如果不想买了,是不是定金要不回来了?如果签合同买可以吗?如果签需要注意什么吗? 郑国柱律师:村里建的房子也就是现在所说的小产权房,是国家禁止向本村村民以外的人出售的,因此你买这种房子存在很大的风险。 定金作为合同履行的一种担保,《担保法》中规定:担保合同(即定金条款)是主合同的从合同,若主合同无效,定金条款无效(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换言之,若主合同无效,定金条款亦无效,收受定金的一方应返还定金。如一方过错造成主合同无效,过错方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而不是没收或双倍返还定金了。从你这种情况来看,村里将房子出售给你本身就是违法的,既是签订合同也是无效的,所以定金条款的效力也是无效的。也就是说,如果你不想买这种房子,村里应当退还你的定金。

阅读(1402) 评论(0) 2009-02-04 07:58

小产权房如何要回定金?

李先生:我于去年12月份购买了一套房,售楼人员说该楼盘将于今年交房。但是当我交完7万元定金,并准备签合同时,却发现合同上写着2009年年底才交房,而且这个楼盘是一个村的集体产权房,根本就无法办理独立产权证。于是我拒绝签订这份合同,并要求开发商退还定金,但开发商以各种理由拒绝,请问开发商的做法合理吗? 律师解答:开发商的这种行为是违法行为,具体来说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按国家有关法律,村民集体产权房不允许卖给非本村户口的买主,而且开发商实际上并没有土地产权。遇到这种情况时,可以和开发商协商要求退还定金及利息。如果开发商仍拒绝还款,您可依法到法院进行起诉。

阅读(1415) 评论(0) 2009-02-04 07: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