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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 (12篇) 展开   列表

员工提前辞职,公司扣留档案怎么办?

案例分析: 2006年,北京一公司与小王签订了劳动合同。公司将小王的户口落入该城市。同时,公司出资2万元对小王进行了专业技术培训。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小王应为公司服务2年,如果小王提前解除合同,应赔偿违约金2万元。一年后,小王提出辞职。公司批准,但要求支付违约金。小王不肯,公司于是不为小王办理退工手续,并且扣留了他的人事档案。过了三个月,小王提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公司办理退工手续,转移认识档案。公司则提起反诉,要求小王支付违约金。本按应如何处理? 律师分析: 本案中,小王控诉公司扣留其人事档案,这是一案。事实上,公司这样做没有任何依据,因此,法院判决公司败诉,公司归还小王所有人事档案,并赔偿小王的经济损失。公司反诉小王,要求其支持违约金。根据劳动法规定,企业追讨赔偿金、违约金应该在60天内。本案到反诉时,已经是三个月。因此小王无需支付违约金。

阅读(1605) 评论(0) 2008-08-07 18:40

北京医疗期内的工资以什么标准发放?

请问律师,职工在医疗期内的工资根据什么法律,以什么标准发放? 我单位一女职工,六个月的医疗期正好在哺乳期内,这六个月一直没上班,应以什么标准发放工资? 郑国柱律师:根据北京市的用工标准,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工*,在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应当按不低于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六十支付员工病伤假期工资,但不得低于*低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具体如下:本企业工龄不满2年者,为本人工资60%;已满2年不满4年者,为本人工资70%;已满4年不满6年者,为本人工资80%;已满6年不满8年者,为本人工资90%;已满8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

阅读(3244) 评论(0) 2007-04-07 12:42

农村房屋出卖后是否可以得到拆迁补偿款

       原告系农民, 2000年4月将闲置多年的砖瓦木结构瓦房4间以每间6000元的价格出卖给退休的城市居民亲戚即被告,当年4月25日,双方订立协议,一手交钱一手交房。2001年6月,被告将四间房屋改建成三下两上楼房。2002年5月,国家因为国道扩宽改造,被告居住的房屋被拆迁,被告一次性获得补偿款17万元。 2004年5月,原告从外地回来得知后要求与被告平分17万元未果,故起诉要求判令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存在以下三种观点:     1、原被告虽然全部履行合同全部义务,但双方未就房屋所有权到房地产主管机关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所以房屋所有权没有发生转移,房屋买卖无效,双方相互返还,被告已经对房屋进行了改建,实际返还房屋已经不可能,故应当判令被告返还拆迁补偿款。     2、被告系在村委会分配给原告的宅基地上改建楼房,根据相关规定,农民的住房不得出售

阅读(4215) 评论(0) 2007-03-31 18:24

服刑人员的养老保险问题

咨询一下,关于服刑人员的养老保险问题。我兄长今年59岁了,因涉嫌经济犯罪,被判刑6年。请问一下,他的养老保险怎么办?出狱后还能有退休金拿吗?        回复:  我国法律并无禁止为服刑人员购买养老保险的规定。部分省市曾出台政策,对被判刑或者劳动教养前已经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刑释解教人员,其刑满、劳动教养期满时未达到退休年龄的,应继续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退休时按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刑满、劳动教养期满时已经达到退休年龄且符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条件的,按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被判刑或者劳动教养的,其刑满、劳动教养期满后,按标准恢复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具体情况建议您向我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咨询。

阅读(3231) 评论(0) 2007-03-15 11:29

自家农田喷农药殃及邻家棉花田

             北京市先知律师事务所主任   高峰   北京市通州区于家务乡一村民李某在给自家的农田喷洒农药时,由于不小心在刮风的天气里操作,竟使农药飘落到相邻的棉花地,致使地里的棉花绝收,结果被法院判决赔偿被害人9889元。   原告贾某与被告李某系北京市通州区于家务乡某村村民,被告家的承包地与原告家的棉花田相邻。2006年9月29日上午,被告在自家的承包地里给玉米喷洒农药----乐果(注;农药乐果要求在无风的天气里喷洒),当时正值西南风3~4级,

阅读(1641) 评论(0) 2007-03-13 18:55

律师遗嘱见证案例一

**遗嘱律师见证                                     《非诉讼事务委托协议》    ** (以下简称甲方)因遗嘱事由,委托****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的***律师、***律师见证,经双方协商,订立了下列协议,共同遵守。      *条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律师、***律师作为甲方的见证人。      第二条 根据双方的约定,乙方的代理事项及权限为:遗嘱见证。      第三条   甲方必须及时、真实、详尽地向乙方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全部文件和背景材料,并根据实际需要为乙方提供办公条件和其他便利条件。     第四条   乙方必须认真、负责地为甲方提供代理权限范围内的法律服务,并为甲方保守秘密。     第五条   根据律师收费标准,双方协商约定,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律师费 XXX 元。      第六条 律师从事与甲方业务有

阅读(2466) 评论(0) 2007-03-09 12:35

郑国柱律师案件答疑(工伤保险待遇)

鲁先生来所咨询:我为个人老板打工时受伤,能否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张先生来所咨询:我为个人老板打工时受伤,能否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郑国柱律师(免费咨询电话:13693639806)答复: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规定,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只要是在2004年1月1日以后发生的工伤,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你在此时应保存好你们之间存在雇佣关系的凭证,为以后申请认定工伤做好准备。

阅读(1967) 评论(0) 2007-03-04 15:48

来电咨询选登-------之房屋拆迁

案情:郑律师您好:我的住房在城市规划改造时被拆迁,当时签订了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根据被拆除的房屋面积,拆迁单位将复建的回迁楼5号楼101室补偿给我作为安置住房。今年1月回迁开始,我却被告知101室已出让,我只能再另选一套,请问我该怎么办?     你好:你的问题涉及到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问题。根据法律规定,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你选择了房屋产权调换的方式进行安置,并与拆迁单位签订了协议,对回迁房进行了明确的约定,该协议是合法有效的,双方均应遵守。因产权调换协议本质上是一种互易合同,也就是说拆迁人以易地或原地再建的房屋与被拆除房屋进行所有权交换,被拆迁人失去原来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但拥有了调换后的房屋所有权。拆迁单位将安置给你的房屋又出让给第三人,拆迁单位与第三人之间也存在一个商品房屋买卖合同。当发生这种冲突时,我国法律对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被拆迁人予以特别保

阅读(1879) 评论(0) 2006-12-13 22:53

从脱衣胸透案谈侵权责任的分配

案情: 24岁的田云(化名,女)到北京朝阳区某医院做胸透时,在医生的要求下脱光上衣。事后,她得知拍X光片检查不用脱光衣服,感到自己的隐私和尊严被严重侵犯。于是,田云将朝阳某医院告到朝阳区法院,请求法院判决被告在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其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失2万元。一审结果:朝阳区第二医院医生的行为并未构成侵权,驳回原告的所有诉讼请求。 本案是一起关于侵犯人身权利的民事纠纷,原告田云和被告某医院双方当事人争议的焦点是被告是否侵犯原告的隐私权。对本案的不同意见主要有以下两种: *种意见认为,本案某医院不构成侵权,医院的行为是正常的医疗行为。一审法院的判决是正确的。 第二种意见认为,本案某医院构成侵权,医院的行为是超出正常医疗行为的范畴,侵犯了原告的隐私权。一审法院的判决是不合理的。 笔者认为第二种意见是正确的,以下本文将运用沈幼伦教授的效率理论谈谈本案侵权责任的分配问题。 一、 传统责任归责

阅读(1828) 评论(0) 2006-12-09 18:05

郑国柱律师电子邮件咨询回复

法律咨询 郑国柱律师:           您好!    我有一事想向你请教!     我公司是一家客运公司,为了安全管理,决定向所有进站(客运站)车辆收取信誉保证金.     请问这样做有没违反国家有关法律的规定!! 回复: 您好!      就您所说的问题,作如下解答:          收取信誉保证金是否合法关键看客运站经营者和进展车辆经营者之间是何种关系?如果是单位和劳动者(即进站车辆经营者是客运站的职工)的关系,收取信誉保证金是违反《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的。          如果双方是平等的民事主体(即进站车辆车主[客运经营者]和客运站经营者之间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是一种服务合同关系),则一方收取一方的信誉保证金是国际惯例,这样可以保证双方更好的履行合同,对双方都是约束,当然是合法的。            特此恢复!         以上回复不知道能否帮上您的忙,

阅读(1835) 评论(3) 2006-11-27 14:07

未成年人是否可以购房,如何避免风险

案例 王女士向郑律师诉说了这样一件“麻烦”事:去年5月,王女士以只有3岁多的女儿的名义在北京市内某楼盘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她当时的想法是,房子以后总是要给女儿的,用女儿的名字签订购房合同,日后省了过户的麻烦,而且可以少交一部分手续费。不料,后来房子不但延期交付还出现了一些质量问题,根据购房合同的约定,开发商理应向户主赔付违约金。但王女士提出的赔付要求却遭到开发商的拒绝,开发商的理由是,合同上的户主是未成年人,不受《合同法》保护,因此合同无效,不能获得违约金。王女士对此*不满,却又不知道该怎么办。 案件分析   郑国柱律师分析:开发商以合同一方当事人是未成年人就认为合同无效,从而不承担相关违约责任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民法通则》第十二条规定,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阅读(2191) 评论(0) 2006-11-18 13:02

借款合同书[范本]

     借款合同书    甲方(借款人):(按身份证上的顺序填写)  身份证号码:       乙方(贷款人):(按身份证上的顺序填写)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借款事宜,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贷给甲方人民币(大写)       ,于        前交付甲方。   二、借款利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借款期限:   四、还款日期和方式:   五、违约责任:    六、争议解决方式:

阅读(13533) 评论(1) 2006-11-04 1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