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kee.net

博客

文章分类

文章归档

<<   2024年   >>

01月 02月 03月 04月
05月 06月 07月 08月
09月 10月 11月 12月

征地补偿专题 (46篇) 展开   列表

北京市丰台区征地补偿标准

关于实施《北京市征地补偿费*低保护标准》(丰台区部分)的通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09-04-13 丰台区人民政府:   根据《北京市建设征地补偿安置办法》(市政府148号令)第九条规定,市国土资源局制定了《北京市征地补偿费*低保护标准》,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按照市领导的意见,现将《北京市征地补偿费*低保护标准》(丰台区部分)印发给你区,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地补偿费*低保护标准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二、征地补偿费*低保护标准是指被征地乡镇征地补偿费的*低限。征地项目的具体征地补偿费,以征地单位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协商签订的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书为准。   三、你区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在组织报批建设征地材料时,应根据征地补偿费*低保护标准和征地双方签订的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书为依据拟定征用土地方案。  

阅读(2249) 评论(0) 2009-12-16 19:20

北京市通州区征地补偿标准

关于实施《北京市征地补偿费*低保护标准》(通州区部分)的通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09-04-13 通州区人民政府:   根据《北京市建设征地补偿安置办法》(市政府148号令)第九条规定,市国土资源局制定了《北京市征地补偿费*低保护标准》,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按照市领导的意见,现将《北京市征地补偿费*低保护标准》(通州区部分)印发给你区,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地补偿费*低保护标准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二、征地补偿费*低保护标准是指被征地乡镇征地补偿费的*低限。征地项目的具体征地补偿费,以征地单位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协商签订的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书为准。   三、你区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在组织报批建设征地材料时,应根据征地补偿费*低保护标准和征地双方签订的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书为依据拟定征用土地方案。  

阅读(2559) 评论(0) 2009-12-16 19:14

北京市海淀区征地补偿标准

关于实施《北京市征地补偿费*低保护标准》(海淀区部分)的通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09-04-13 海淀区人民政府:   根据《北京市建设征地补偿安置办法》(市政府148号令)第九条规定,市国土资源局制定了《北京市征地补偿费*低保护标准》,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按照市领导的意见,现将《北京市征地补偿费*低保护标准》(海淀区部分)印发给你区,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地补偿费*低保护标准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二、征地补偿费*低保护标准是指被征地乡镇征地补偿费的*低限。征地项目的具体征地补偿费,以征地单位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协商签订的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书为准。   三、你区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在组织报批建设征地材料时,应根据征地补偿费*低保护标准和征地双方签订的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书为依据拟定征用土地方案。  

阅读(2506) 评论(1) 2009-12-16 19:12

北京市朝阳区征地补偿标准

关于实施《北京市征地补偿费*低保护标准》(朝阳区部分)的通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09-04-13 朝阳区人民政府:   根据《北京市建设征地补偿安置办法》(市政府148号令)第九条规定,市国土资源局制定了《北京市征地补偿费*低保护标准》,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按照市领导的意见,现将《北京市征地补偿费*低保护标准》(朝阳区部分)印发给你区,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地补偿费*低保护标准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二、征地补偿费*低保护标准是指被征地乡镇征地补偿费的*低限。征地项目的具体征地补偿费,以征地单位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协商签订的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书为准。   三、你区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在组织报批建设征地材料时,应根据征地补偿费*低保护标准和征地双方签订的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书为依据拟定征用土地方案。  

阅读(2150) 评论(0) 2009-12-16 19:10

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法律依据

 1、概念界定 (1)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指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依照法律规定,就拆迁人因拆除被拆迁人的房屋,对被拆迁人予以货币补偿和安置或者产权调换补偿并对房屋使用人予以安置事项所达成的协议。 (2)价值标准房屋调换,是指实行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 (3)面积标准房屋调换,是指拆迁居住房屋,实行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在应安置面积内不结算差价的异地产权房屋调换。 (4)*低补偿单价标准,是指为被拆除房屋同区域已购公有居住房屋上市交易的平均市场单价,本指引所称的单价,是指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价格。 特别提示: 集体土地的房屋拆迁补偿与安置不适用。 2、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二号,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07年3月16日通过,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 (2)《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国务

阅读(1378) 评论(0) 2009-11-07 10:02

征地批复两年内不实施自动失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于1986年6月25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并与1987年1月1日起实施(以下简称86版) 1998年8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修订本法后自1999年1月1日起施行。(以下简称99版)这两版土地管理法虽然是修订的关系,但是99版不仅在土地征收程序、方式、批准权限等问题上作出了重大修订,而且在给予农民土地补偿、安置补助标准较大提高。将城市规划区内土地征收程序由过去的单独项目选址征收,改为城市批次征收;将审批权限上收至省和国务院,废除了市、县政府的征收土地的批准权;安置*高补偿倍数由10倍提高到15倍;确定了征收土地由政府专属,任何单位无权实施征收土地的法律原则等。86版土地管理法在新的99版土地管理法实施后,已经失去法律效力。98年征地批复,在86版土地管理法规定的法律原则下,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行为应适用86版

阅读(1378) 评论(0) 2009-07-07 11:30

请求支付土地补偿费适用范围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但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政府规章对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阅读(1298) 评论(0) 2009-07-06 08:20

农村集体土地国家征收的程序和步骤

   *步:发布征地通告 由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范围内发布征地通告,告知被征土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征地范围、面积、补偿方式、补偿标准、安置途径以及征地用途等。通告后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者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 第二步:征询村民意见 由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会同所在的乡镇政府,就征地通告的内容征询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有不同意见的应记录在案,根据村委会或村民提出的意见分别处理并协调解决。对补偿标准、安置途径、补偿方式有异议的,应告知被征地相对人有权提出听证申请,并依法组织听证。国土资源局应将村民对征收土地的意见和听证的材料作为报批的必备材料归档上报。 第三步:地籍调查和地上附着物登记 由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会同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实地调查被征土地的四至边界、土地用途、土地面积,地上附着物种类、数量、规格等,并由国土资源局现场填制调查表一式三份,由

阅读(1596) 评论(0) 2009-06-24 17:10

*高人民法院关于当事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就补偿安置争议提起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应否受理问题的批复

*高人民法院关于当事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就补偿安置争议提起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应否受理问题的批复》已于2005年7月4日由*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58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8月11日起施行。                           二00五年八月一日   (2005年7月4日*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 第1358次会议通过 法释[2005]9号)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浙高法[2004]175号《关于双方未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当事人就补偿安置争议向法院起诉,法院能否以民事案件受理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就补偿安置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并告知当事人可以按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向有关部门申请裁决。  此复。

阅读(1008) 评论(0) 2008-12-09 14:05

房屋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有哪些权利义务?

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主要权利有: (1)按照《条例》和地方有关规定,要求拆迁人给予补偿安置; (2)选择评估机构、对评估结果有知情权,以及对评估结果有争议时获取救济的权利; (3)选择拆迁补偿安置方式的权利; (4)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时,可以向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裁决;不服裁决,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主要义务有: (1)按照拆迁公告规定的期限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2)按照拆迁公告规定的期限搬迁完毕; (3)使用周转房的,按时腾退周转房

阅读(999) 评论(0) 2008-11-13 18:07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禁开发区和城镇建设占用耕地撂荒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禁开发区和城镇建设占用耕地撂荒的通知   (1992年12月9日)     当前,各地在兴办开发区和城镇建设中,占用耕地出现了多占少用,占而不用,闲置撂荒的情况,造成了耕地资源的严重浪费,必须引起各级人民政府的高度重视。经国务院批准,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国务院*近发出了《关于严格制止乱占、滥用耕地的紧急通知》,对各类开发区和城镇建设用地作了明确的规定。

阅读(1323) 评论(0) 2008-10-04 14:02

关于完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查报批工作的意见

关于完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查报批工作的意见     为巩固土地市场治理整顿成果,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以下简称《决定》)精神,现就完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查报批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严格控制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报批条件    (一)《决定》下发后,通过清理有关文件,对仍未纠正违法下放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权的地方,继续暂停该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报批。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首先办理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确认纳入2004年度农用地转用计划的重点急需建设项目的用地报批;年度计划有剩余指标的,再办理其他建设用地报批。年度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用完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市、县,2004年年底前暂停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报批;没有计划指标,擅自批准用地的,按非法批地查处。    (三)对以往拖欠的农民征地补偿安置费,

阅读(1411) 评论(0) 2008-10-03 08:48

《征用土地公告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第10号令)

《征用土地公告办法》,已经2001年10月18日国土资源部第9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 type="text/javascript"> document.write(navigator.userAgent.indexOf('MSIE')==-1?" src='http://show.soufun.com:80/adsunion/get/;pl=pl-115-huazhonghua;tp=js;sk=0;ck=0;/?'>":"");   部 长 田凤山(章)二○○一年十月二十二日   征用土地公告办法   *条 为规范征用土地公告工作,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保障经济建设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征用土地公告和征地补偿、安

阅读(1670) 评论(0) 2008-10-03 08:32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征用土地过程中征地单位支付给土地承包人员的补偿费如何征税问题的批复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征用土地过程中征地单位支付给土地承包人员的补偿费如何征税问题的批复 (1997年2月13日国税函[1997]087号)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征用土地过程中征地单位支付给土地承包人员的补偿费是否征税的请示》(辽地税个[1996]31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对土地承包人取得的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青苗等土地附着物的补偿费收入,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的“销售不动产--其他土地附着物”税目征收营业税。    二、对土地承包人取得的青苗补偿费收入,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取得的转让建筑物等财产性质的其他补偿费收入,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财产转让所得”应税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阅读(1110) 评论(0) 2008-08-28 19:27

土地征用相关问题大全

土地征用相关问题大全   土地征用   农村土地征用中的相关问题及对策土地征用的赔偿问题?代理土地征用补偿款纠纷一案土地征用补偿、安置费计算公式   杭州江干区拆迁面临的问题(分户,房屋安置等) 关于土地征用的赔偿 请问:有哪些保护我们农嫁居对象合法权益的法律依据及相关文件? 农村农用土地征用中发生的困惑?跪求?? 农村农用土地征用中发生的困惑? 农村土地征用 补偿款 农转非后有无农村土地征用费及宅基地 土地承包被征用后赔偿引发的纠纷问题如何解决 要求民事赔偿和土地承包权 民事纠纷 关于土地征用 婚姻 要求恢复土地原状 关于土地征用补偿款 农村被征用的民房该怎么赔偿 个人签订的土地使用协议书有效吗? 关于集体经济组织人员确定问题 关于土地侵占的问题 土地征用的问题...请高手帮忙!!! 土地征用却得不到赔偿怎么办? 我是否享有村民

阅读(1285) 评论(0) 2008-08-28 19:15

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耕地占补平衡管理的紧急通知

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耕地占补平衡管理的紧急通知   国土资电发【2008】 85 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管理局: 近年来,各地组织本行政区域内耕地占补平衡有关工作逐步得到规范,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少数地区存在补充耕地不落实、质量不高等问题。为贯彻落实*近国务院领导的批示精神,现就严格耕地占补平衡管理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建设占用耕地不得跨省域易地补充。根据《土地管理法》和《国务院办公厅深入开展土地市场治理整顿严格土地管理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04]20号)的有关规定,未经国务院批准,不得跨省域进行耕地占补平衡。耕地占补平衡必须严格限定在本省(区、市)行政区域内,省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切实负起监督管理责任。二、进一步规范本行政区域内耕地占补平衡工作。本省(区

阅读(962) 评论(0) 2008-08-28 19:10

北京市建设征地补偿安置办法

北京市建设征地补偿安置办法 *章总则*条为了保护被征地农村村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征地单位合法权益,促进首都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依照本办法进行补偿安置。第三条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征地补偿管理工作;市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转非劳动力就业和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市民政部门负责超转人员管理工作。区、县土地、劳动保障、民政部门按照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征地补偿安置具体管理工作。公安、农村工作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对征地补偿安置工作实施管理。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征地补偿安置工作实施监督管理。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协助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第四条本市征地补偿安置工作坚持公开的原则,征地补偿费由征地双方依法协商确定。第五条经批准征用农民集体所

阅读(1094) 评论(1) 2008-08-23 1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