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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58篇) 展开   列表

签订风险代理协议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文章来源:中国律师网2006-08-14神州律师网   骆伟雄    创想律师事务所     风险代理合同是近几年律师业务实践中发展起来的一种新的收费方式,其本质上属于协商收费方式的延伸。1996年出台的《律师法》及以及1997年颁布的《律师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均没有涉及风险收费问题。因此在近几年发生的律师与当事人因风险收费而发生的纠纷,有些法院判决代理合同有效,而更多的法院认为风险收费没有法律依据,判决无效,律师的风险收费得不到司法支持。    今年4月13日,国家发改委、司法部联合发布了《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2006年12月1日实施),才正式确认风险收费是律师收费的一种方式,确认风险收费的合法性。但是,风险收费是有限制性条件的,如果触犯了这些限制性条件,仍然会导致风险收费协议无效,从而使律师的收费得不到保障。因此,在签订合同时,应避免此种情况发生。   

阅读(1128) 评论(0) 2006-11-23 22:46

律师专区: 律师是自由职业吗?

    刘桂明   作为一本(也许还是*本)深入全面探讨律师职业性质的专著,可以说,司莉教授推出的这部专著是正逢其时,恰逢其盛。 所谓正逢其时,是因为今年正是中国律师制度诞生百年的时刻,又是我国《律师法》颁布十周年的日子,还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成立二十周年的时节。 所谓恰逢其盛,则是因为我国律师业迎来了一个新的好的发展时期:律师,不仅仅作为一个职业,正在不断影响和改变我们固有的生活方式,正在不断形成和成为我们崭新的生活态度,正在不断打造和造就我们未来的生活理念。 回顾历史,展望明天,笔者首先想到了英国文学家狄更斯在其代表作《双城记》中有一句代表性的名言:“这是一个*好的时代,这是*坏的时代”。从1906年沈家本、伍廷芳一代法律人率先力主立法确立律师制度,到新中国诞生后律师制度的昙花一现;从1979年我国律师制度恢复到1986年全国律协成立;从1980年《律师暂行条例》颁

阅读(1165) 评论(0) 2006-11-23 15:03

哲理故事: 阴影是条纸龙

 祖父用纸给我做过一条长龙。长龙腹腔的空隙仅仅只能容纳几只蝗虫,投放进去,它们都在里面死了,无一幸免!祖父说:“蝗虫性子太躁,除了挣扎,它们没想过用嘴巴去咬破长龙,也不知道一直向前可以从另一端爬出来。因而,尽管它有铁钳般的嘴壳和锯齿一般的大腿,也无济于事。 当祖父把几只同样大小的青虫从龙头放进去,然后关上龙头,奇迹出现了:仅仅几分钟,小青虫们就一一地从龙尾爬了出来。 温馨提示:命运一直藏匿在我们的思想里。许多人走不出人生各个不同阶段或大或小的阴影,并非因为他们天生的个人条件比别人要差多远,而是因为他们没有思想要将阴影纸龙咬破,也没有耐心慢慢地找准一个方向,一步步地向前,直到眼前出现新的洞天。

阅读(1172) 评论(1) 2006-11-18 13:08

哲理故事: 断箭

       春秋战国时代,一位父亲和他的儿子出征打战。父亲已做了将军,儿子还只是马前卒。又一阵号角吹响,战鼓雷鸣了,父亲庄严地托起一个箭囊,其中插着一只箭。父亲郑重对儿子说:“这是家袭宝箭,配带身边,力量无穷,但千万不可抽出来。”       那是一个极其精美的箭囊,厚牛皮打制,镶着幽幽泛光的铜边儿,再看露出的箭尾。一眼便能认定用上等的孔雀羽毛制作。儿子喜上眉梢,贪婪地推想箭杆、箭头的模样,耳旁仿佛嗖嗖地箭声掠过,敌方的主帅应声折马而毙.。       果然,配带宝箭的儿子英勇非凡,所向披靡。当鸣金收兵的号角吹响时,儿子再也禁不住得胜的豪气,完全背弃了父亲的叮嘱,强烈的欲望驱赶着他呼一声就拔出宝箭,试图看个究竟。骤然间他惊呆了。    一只断箭,箭囊里装着一只折断的箭。      我一直刳着只断箭打仗呢!儿子吓出了一身冷汗,仿佛顷刻间失去支柱的房子,轰然意志坍塌了。  

阅读(1649) 评论(1) 2006-11-15 17:29

哲理故事: 命运

        一次,去拜会一位事业上颇有成就的朋友,闲聊中谈起了命运。我问:这个世界到底有没有命运?他说:当然有啊。我再问:命运究竟是怎么回事?既然命中注定,那奋斗又有什么用?        他没有直接回答我的问题,但笑着抓起我的左手,说不妨先看看我的手相,帮我算算命。给我讲了生命线、爱情线、事业线等诸如此类的话之后,突然,他对我说:把手伸好,照我的样子做一个动作。他的动作就是:举起左手,慢慢地而且越来越紧地握起拳头。末了,他问:握紧了没有?我有些迷惑,答道:握紧啦。他又问:那些命运线在哪里?我机械地回答:在我的手里呀。他再追问:请问,命运在哪里?我如当头棒喝,恍然大悟:命运在自己的手里!        他很平静地继续道:不管别人怎么跟你说,不管“算命先生们”如何给你算,记住,命运在自己的手里,而不是在别人的嘴里!这就是命运。

阅读(1221) 评论(1) 2006-11-15 17:26

哲理故事: 成功并不像你想像的那么难

       1965年,一位韩国学生到剑桥大学主修心理学。在喝下午茶的时候,他常到学校的咖啡厅或茶座听一些成功人士聊天。这些成功人士包括诺贝尔奖获得者,某一些领域的学术权威和一些创造了经济神话的人,这些人幽默风趣,举重若轻,把自己的成功都看得非常自然和顺理成章。时间长了,他发现,在国内时,他被一些成功人士欺骗了。那些人为了让正在创业的人知难而退,普遍把自己的创业艰辛夸大了,也就是说,他们在用自己的成功经历吓唬那些还没有取得成功的人。        作为心理系的学生,他认为很有必要对韩国成功人士的心态加以研究。1970年,他把《成功并不像你想像的那么难》作为毕业论文,提交给现代经济心理学的创始人威尔;布雷登教授。布雷登教授读后,大为惊喜,他认为这是个新发现,这种现象虽然在东方甚至在世界各地普遍存在,但此前还没有一个人大胆地提出来并加以研究。惊喜之余,他写信给他的剑桥校友--当时正坐在韩

阅读(1164) 评论(1) 2006-11-13 12:17

人生的有所为与无所为

 北京市先知律师事务所  不能说某人必须如何如何,但却可以说某人一定不要如何如何。比如,人不应该危害他人,人不应该自暴自弃,人不应该违背公益,人不应该丧失尊严,人不应该悲观绝望,人不应该小肚鸡肠,人不应该野蛮霸道,人不应该贪得无厌,人不应该背信弃义,人不应该卖友求荣,人不应该假冒伪劣……就是说做人是由一个底线的,不能做的事*不能做。也就是说,不能做的事情大家都不能做,大家是一样的,而应该做的事情各人情况不同,难以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要求。  

阅读(829) 评论(0) 2006-11-08 15:57

人生之悟性篇

      人生仿佛就是一只船,世界则是大海。人的智慧好像就是驾船的舵手,时间的变化和经过好像是变化着的水流。    人生又像是一条长路,也许她快要结束时你又发现他其实是那么短。你莫知就里的被抛在了路上。你又不可能停下来。于是你蹒跚的走着,你渴望走向坦途,走上巅峰,走进乐园,走进快乐、成功、幸福或至少是平安的驿站直到理想的家园。然而,你也许终其一生也没有得到一天的心安。    人与人的命运又是怎样的不同啊!既有一个人主观的命运,又有生存环境的不同。有时是无可避免,有时又是偶然的际遇。正像俗话说的那样,人的能力有大小,人的际遇有偶然,人的地位有高低,人的财富有贫富,人的寿命有长短,人的体格有强弱,人的社会环境与自然环境有优劣、美丑、公正与极不公正之分。人比人气死人,人比人该有多少不平,多少愤懑,多少怨毒和痛苦!    痛苦也罢

阅读(889) 评论(0) 2006-11-08 15:53

哲理故事: 猴子取食

         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的学者做了这样一个实验:把6只猴子分别关在3间空房子里,每间两只,房子里分别放着一定数量的食物,但放的位置高度不一样。*间房子的食物就放在地上,第二间房子的食物分别从易到难悬挂在不同高度的适当位置上,第三间房子的食物悬挂在房顶。o数日后,他们发现*间房子的猴子一死一伤,伤的缺了耳朵断了腿,奄奄一息。第三间房子的猴子也死了。只有第二间房子的猴子活的好好的。         究其原因,*间房子的两只猴子一进房间就看到了地上的食物,于是,为了争夺唾手可得的食物而大动干戈,结果伤的伤,死的死。第三间房子的猴子虽做了努力,但因食物太高,难度过大,够不着,被活活饿死了。只有第二间房子的两只猴子先是各自凭着自己的本能蹦跳取食,*后,随着悬挂食物高度的增加,难度增大,两只猴子只有协作才能取得食物,于是,一只猴子托起另一只猴子跳起取食。这样,每天都能取得够吃的食

阅读(915) 评论(4) 2006-11-08 09:54

高特兄弟律师事务所解体

  如果不是命运的眷顾,成立于纽约曼哈顿的高特兄弟律师事务所不会有机会庆祝它的152岁生日;如果不是命运的不定,高特兄弟律师事务所应该还有机会继续谱写它第153年的神话。   2005年8月中旬,美国高特兄弟律师事务所宣告解散,这标志着,这家有着近153年历史的老牌律师事务所在美国乃至全球法律发展的历史长河中从此永久地消失。   廉颇老矣?   8月中旬,一个消息在北京的法律圈悄然传播:“高特兄弟”在北京的分支机构关闭!知情者告诉记者,问题不是出在中国这边,是在美国的母体力所难支。打开高特兄弟律所的全球网站,一切新闻戛然而止于8月15日。网站中没有任何关于高特解体的内容,只是一如常态地记载着高特全球业务的分布状况以及它在150多年的发展中立下的“赫赫战功”。   实际上,尽管高特已在近十年的发展中显露出种种疲态,但没有人能否认与取代它曾在全球法律服务市场开拓过程中创造的奇迹。而为家族生意

阅读(1202) 评论(0) 2006-11-06 12:47

不请律师的误区

  一个案件对于律师来说,因为有丰富的经验,熟悉案件审理程序,掌握较强的诉讼技巧,*终能较好地达到当事人的目的。但现实中,不管公司也好、普通百姓也好,均有很多官司不请律师。深究误区,有认识上的、还有经济条件方面、也有诉讼体制的问题。    认识上的误区:“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 长期以来形成的这种根深蒂固的观念在人们心中深深扎下了根。不管公司还是普通百姓,遇到官司,一味认为自己*占理,不用请律师,法官自会公断,不信会输,怕什么,请什么律师。殊不知,随着我国立法步伐的加快,新的法律法规日益增多,当事人自己法律知识欠缺,加之不熟悉庭审程序和诉讼技巧,结果是庭审中法官的问话听得一知半解,作答不得要领,反而使对方得利,自己事先的想法全部落空,*终以败诉结局的事屡见不鲜。 经济上的误区:“打官司请律师不管输赢要预先付费,太冤枉了!”特别是一些经济案件终的当事人都会有类似的想法,打官司

阅读(1159) 评论(0) 2006-11-04 17:51

做一个诚实的律师

[日期:2005-01-31] 来源:  作者:佚名 ]     编者按:本文是美国伟大的总统之--林肯在150年前的一篇简短演讲词,至今读起来仍感觉有现实意义。作为一个律师,在说服陪审团方面,林肯很有才能。在政治性的集会或在辩论的场合,他同样运用这种才能来说服听众。律师如何履行法律职责,这篇忠告很富有启示性,但写于何年何月,至今意见尚不一致,然而这篇忠告对于年轻人--特别是那些选择律师为职业的年轻人的影响,是*深远和难忘的。   林肯:作为一个律师,我并没

阅读(1539) 评论(0) 2006-11-04 17:48

人生的有所为与无所为

 不能说某人必须如何如何,但却可以说某人一定不要如何如何。比如,人不应该危害他人,人不应该自暴自弃,人不应该违背公益,人不应该丧失尊严,人不应该悲观绝望,人不应该小肚鸡肠,人不应该野蛮霸道,人不应该贪得无厌,人不应该背信弃义,人不应该卖友求荣,人不应该假冒伪劣……就是说做人是由一个底线的,不能做的事*不能做。也就是说,不能做的事情大家都不能做,大家是一样的,而应该做的事情各人情况不同,难以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要求。  

阅读(1636) 评论(0) 2006-11-04 17:43

人生之悟性篇

      人生仿佛就是一只船,世界则是大海。人的智慧好像就是驾船的舵手,时间的变化和经过好像是变化着的水流。    人生又像是一条长路,也许她快要结束时你又发现他其实是那么短。你莫知就里的被抛在了路上。你又不可能停下来。于是你蹒跚的走着,你渴望走向坦途,走上巅峰,走进乐园,走进快乐、成功、幸福或至少是平安的驿站直到理想的家园。然而,你也许终其一生也没有得到一天的心安。    人与人的命运又是怎样的不同啊!既有一个人主观的命运,又有生存环境的不同。有时是无可避免,有时又是偶然的际遇。正像俗话说的那样,人的能力有大小,人的际遇有偶然,人的地位有高低,人的财富有贫富,人的寿命有长短,人的体格有强弱,人的社会环境与自然环境有优劣、美丑、公正与极不公正之分。人比人气死人,人比人该有多少不平,多少愤懑,多

阅读(1223) 评论(0) 2006-11-04 17:43

成功人士35岁前要做的事情

摘要:35岁是青春的后期,35岁以后是收获的季节,如果你没有资格说这句话,你将会憎恨自己。 所以在35岁以前,在烂漫蓬勃的青春年华里,你*好把下面十件事做好! 35岁是青春的后期,35岁以后是收获的季节,如果你没有资格说这句话,你将会憎恨自己。     所以在35岁以前,在烂漫蓬勃的青春年华里,你*好把下面十件事做好!      *,学会本行业所需要的一切知识并有所发展。已故零件大王布鲁丹在他35岁时,已经成为零件行业的领袖,并且组建了年收入达千万美元的海湾与西部工业公司。每个人在年轻时都可能有过彻夜不眠、刻苦攻读,这在20岁甚或30岁都没有问题,但到了35岁,就不应该再为学习基本技能而大伤脑筋了。35岁之前是一个人从事原始积累的阶段,35岁之后就应该勃发了。         第二,养成个人风格。在35岁以前,找出你所喜欢的,不论是衣着或是爱好,哪怕是与众不同的小习惯

阅读(1093) 评论(1) 2006-11-04 17:32

穷律师VS富律师

文章来源: 法制日报 [转贴] 穷律师VS富律师 作者:邱旭渝    文章来源:法律日报   

阅读(1886) 评论(0) 2006-11-04 17:14

律师是什么?

        很多律师有一个疑问:律师首先是商人还是法律人呢?    律师是以自己的知识、智慧和专业技能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从而赚取收入的人。有很多律师更愿意说自己是法律人否认自己是商人。我倒觉得,要回答律师首先是商人还是法律人这样的问题,就如同回答比尔.盖茨究竟首先是商人还是软件设计师或者是慈善家一样困难。     1975年,比尔.盖茨和好友一起创建微软公司。在计算机将成为每个家庭、每个办公室中*重要工具的信念引导下,他们开始为个人计算机开发软件。在比尔.盖茨的领导下,微软持续地发展改进软件技术,使软件更加易用,更省钱和更富于乐趣。从而使微软公司成为提供个人和商业计算机软件服务和Internet技术的世界范围内的

阅读(968) 评论(0) 2006-11-04 17:03

心情日记

心情日记 郑国柱律师[原创] 时间:2006年9月16日     地点:北京市先知律师事务所        天气:晴     今天一个特别的日子,说它特别,原因是今天对所有的法律人来说意义重大,尤其是对想真正从事法律职业的人来说。今天,是一年一度的司法考试的*天。我的心情在今天也格外的好。   今天早晨一起床,让我意外的是,竟收到中华大律师平台网站给我发来的短信,我上网查了一下,竟然发现自己的照片竟然出现在该网站的首页。这要感谢该网站的创办人:河南博识律师事务所和闫安乐律师对我的的厚爱。我到拜读了闫律师的个人界面,深感闫律师是一位有着深深的正义感、不畏强权的大律师,这让我这样的后辈很是佩服。感谢闫律师为中国律师界做了一件好事,给想在网络上展示自己的中国律师一个机会。    回想起两年前的今天,自己正在竭尽全力迎战司法考试。*难忘的是备战司考的日子,相信每位有过司考经历的人,都会对

阅读(846) 评论(0) 2006-10-26 2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