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kee.net

博客

文章分类

文章归档

<<   2024年   >>

01月 02月 03月 04月
05月 06月 07月 08月
09月 10月 11月 12月

业务专长 (24篇) 展开   列表

写在中国婚姻家庭律师网开通前的感言

做婚姻案件,起初是一种生存的无奈。同很多律师一样,认为婚姻案件是“小律师”才做的业务,“打婚姻官司即不赚钱又麻烦”,但随着业务的发展,和对婚姻家庭法律专业领域的深入认识,现在我却对婚姻案件有着强烈的浓厚的兴趣,现在我深深体会到,婚姻领域的深邃宛若大海,我们的感知和掌握无非是冰山一角,我想,就算我们把毕生的精力致力于这方面的研究,也不敢讲自己在婚姻家庭方面“精通”,而只是力求越做越好。 北京市每年有五万对夫妻分手,其中诉讼离婚者有二万四千余对,而经我们代理的案件,每年约有百余件,不到全北京离婚案件的1%。我们一直在努力树立北京专业婚姻律师的品牌,也一直为之努力。在长期的案件处理中,也积累了一些小小的经验,我们非常愿意把这些拿出来与大家分享,虽然我们只能为1%的当事人提供服务,但是我们希望我们能够为*的当事人提供帮助和指导----虽然,这是我们永远实现不了的奋斗目标! 虽然以处理婚姻

阅读(1644) 评论(3) 2006-11-29 14:55

企业之间可以相互借贷吗?企业间相互借贷合法还是违法?

  借贷是指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借款是日常生活中常发生的,对融通资金,互通有无,满足生产经营和生活需要,有重要作用。依贷款人不同,借款合同可以分为金融机构借款合同和民间借款合同。目前我国立法只允许法定贷款人依法贷款。1996年6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贷款通则》第2条规定:“本通则所称贷款人,是指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经营贷款业务的中资金融机构。”《贷款通则》第2条规定:“本通则所称借款人,系指从经营贷款业务的中资金融机构取得贷款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企业借贷合同借款方逾期不归还借款的应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明确规定,企业借贷合同违反有关金融法规,属无效合同。根据上述规定可以看出,企业在我国只能成为借款人而不能成为贷款人。即我国立法禁止企业之间相互借贷,其原因在于:有助于规范企业的经营范围;有助于维护国家金融秩序,金融是一

阅读(6402) 评论(0) 2006-11-16 12:14

感情破裂的标准是什么

    感情破裂的标准是什么                         ---------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   《婚姻法》对于离婚的标准采用了概括与列举式并举的形式。概括式的标准沿用了1981年元旦实施的旧《婚姻法》第25条的规定,而列举部分则有所创新,如虽然失踪,但并不一定会导致感情破裂,但新法认为应准予离婚。新法第32条规定:“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⑴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⑵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⑶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⑷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⑸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⑹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1989年12月1

阅读(1201) 评论(1) 2006-11-04 2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