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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专题 (181篇) 展开   列表

2016年*新交通事故处理程序时限表

2016年*新交通事故索赔诉讼证据一览表 原告主体资格的证据 1.原告为自然人的:原告的身份证复印件(原告为未成年人的,需提供其法定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或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法定代理人身份的证明);如被害人死亡,需提供:死亡证明、社区或村委会或派出所出具的法定*顺位继承人证明、各继承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原告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阅读(633) 评论(0) 2016-12-06 07:30

发生交通事故,不得不知道的时间与程序

交通事故不得不知道的时间与程序 在交通事故的处理中,往往会遇到很多时间限制,这就是交通事故的处理期限,相关部门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做出交通事故处理,当事人也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申请,超过了处理期限,相关部门将不予处理,当事人的权益将无法得到保障。 一、扣押车辆的时间期限 道交法第72条第二款: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

阅读(373) 评论(0) 2016-03-27 06:32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2016)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2016)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令 第132号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已经2015年12月24日司法部部务会议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发布,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 部 长 吴爱英 2016年3月2日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章总 则 *条为了规范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的司法鉴定活动,保障司法鉴定质量,保障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根据《全国人民代表

阅读(382) 评论(0) 2016-03-11 13:00

2016年河北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根据河北省统计部门公布的2015年度有关数据,确定河北省2016年度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有关参考数据如下: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152元;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051元;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7587元; 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9023元。 附:河北省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河北省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河 北 省 统 计 局 国家统计局河北调查

阅读(701) 评论(0) 2016-03-02 13:43

2016年北京市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分为三种情况:较轻的人身伤害+财物损失;伤残+财物损失;死亡+财物损失,根据以上三种不同的损害程度,损害赔偿的项目以及数额均不同。下面我们将对2016年北京市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进行总括性阐述。 损害赔偿适用的数据:根据法律的规定,损害赔偿适用的数据为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的经济数据。因此,2016年北京市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适用2015年的经济数据。相关具体的数据如下:

阅读(1878) 评论(0) 2016-02-28 21:22

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申请复核的期限及出具复核结论的时限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第五十二条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五日内,应当作出是否受理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复核申请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一)任何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

阅读(445) 评论(0) 2015-08-17 07:16

2015年*新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2004年5月1日起,《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正式实行,国务院《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同时废止。对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及赔偿标准,以往由《办法》规定,涉及人身损害赔偿的其他案件的赔偿项目和标准也是参照《办法》计算。主要包括以下三部分: 一、农村居民与城市居民区分标准; 二、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的赔偿标准; 三、道路交通事故财产赔偿金额的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 《人身损害赔

阅读(935) 评论(0) 2015-01-08 09:28

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原告起诉举证须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百一十九条、*百二十一条等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起诉要求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当事人,在立案时须提交如下证据: 一、交通事故认定书等证明道路交通事故存在的证据; 二、受害人死亡,其直系亲属提起诉的,应提交亲属证明及受害人死亡证明; 三、受害人伤残的,可以提交法医鉴定书、残疾等级评定证明书; 四、医院诊断证明、医药费单据、残疾用具费、交通费单据、车辆维修费等

阅读(520) 评论(0) 2014-10-27 11:34

交通肇事后逃逸如何处罚?

*、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吊销驾驶证,且终身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第二、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处罚.

阅读(498) 评论(0) 2014-10-24 14:35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长多久出具?

一般的交通事故,如果事实简单,责任清楚,负责处理的交警当天或者第二天,就可以开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如果事故中造成人员受伤、死亡等一些后果,需要勘查现场,进行相关的技术鉴定,这种情况下,十五个工作日之内,交警部门可以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要是发生特别重大、复杂的交通事故,需要勘查、走访、鉴定等技术手段比较多,也比较复杂,出具具体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时间就不好判断了。但大部分情况下,十五个工作日内,交警就

阅读(466) 评论(0) 2014-09-09 15:36

误工费证明

误工费证明 兹证明我单位员工张某(男,身份证号: ),任总经理一职,于2008年12月8日至今在我单位工作,其于2014年2月12日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处理事故车辆的修理等事宜,故从2014年2月12日2014年 月 日至2014年 月 日未上班,因交通事故非我单位原因造成,故其未上班期间我单位未发放工资。 张某发生交通事故前三个月平均工资为 元/月。 特此证明 单位公章 2014年 月 日

阅读(569) 评论(0) 2014-07-10 10:50

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拥有哪些权利?

不管是受害人还是肇事者了解在事故中所享有的权利是正确参与事故处理过程的前提。根据公安部《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规定,交通事故当事人主要享有以下权利: 1、提出管辖异议的权利 通常情况下,交通事故由事故发生地的县级交警部门负责处理。但是在特殊情况下,可能会发生管辖不清,或者事故发生地的县级交警部门不便管辖,如该交警部门民警为案件当事人等。当事人可以就此向县级交警部门的上级机关提出异议,由上级机关决

阅读(1016) 评论(0) 2014-03-14 10:44

交通事故赔偿原则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属于民事侵权损害赔偿的范畴。交通事故赔偿原则主要有无过错责任赔偿原则、赔偿法定原则、实际赔偿原则、同命同价原则、公平原则和等价赔偿原则。 一、无过错责任赔偿原则 机动车属于高速运输工具,在运行中属于高危作业,交通事故造成非机动车或者行人损害的,实行无过错责任赔偿原则。 《民法通则》第106条规定:“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这是我国民事立

阅读(940) 评论(0) 2014-03-14 10:42

交通事故认定书作出的期限和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 据。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内容: 1.除未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 车辆的或者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以外,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1)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的基本情况; (2)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 (3)交通

阅读(891) 评论(0) 2014-03-14 10:35

交通事故赔偿原则

交通事故赔偿原则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属于民事侵权损害赔偿的范畴。交通事故赔偿原则主要有无过错责任赔偿原则、赔偿法定原则、实际赔偿原则、同命同价原则、公平原则和等价赔偿原则。 一、无过错责任赔偿原则 机动车属于高速运输工具,在运行中属于高危作业,交通事故造成非机动车或者行人损害的,实行无过错责任赔偿原则。 《民法通则》第106条规定:“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

阅读(1070) 评论(0) 2014-03-14 10:31

在北京发生交通事故处理的时限

类别 内容 时间限制 管辖权争议 事故管辖权争议报请共同的上级公安机关 上级公安部门应在24小时内作出决定并通知各方 事后报警证据提交 当事人未在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交管部门处理的 事故证据从提出请求之日起10天内提交 检验鉴定 需要对当事人生理、精神、尸体、车速等检验鉴定的 应在勘验现场结速之日起5日内指派专业鉴定部门检验鉴定 检验鉴定时间 应在20日内完成,需延期的由设区市公

阅读(913) 评论(0) 2014-03-14 10:26

中国保监会关于调整交强险责任限额的公告

【发布单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08年1月11日 【生效日期】2008年2月1日 中国保监会关于调整交强险责任限额的公告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在综合分析各方意见的基础上,保监会会同有关部门确定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责任限额调整方案。新责任限额方案内容如下: 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为:死亡

阅读(1131) 评论(0) 2014-03-14 10:24

驾驶人承担赔偿责任后,能否以自己名义要求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

在商业三者险合同中,投保人允许的合法驾驶人承担赔偿责任后,能否以自己名义要求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 如果本次交通事故的损害赔偿责任,仅应由投保人允许的合法驾驶人承担,其承担责任后,能否以自己名义要求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 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及关系人,包括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人、受害第三人、受益人,设立保险合同并受合同权利义务约束的为保险合同的当事人。保险合同不同于其他合同的一个特殊之处,在于已经

阅读(957) 评论(0) 2014-03-14 10:23

交通事故人身伤残评定的程序

交通事故伤残指因道路交通事故损伤所致的人体残疾。包括:精神的、生理功能的和解剖结构的异常及其导致的生活、工作和社会活动能力不同程度丧失。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状况,将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从第I级(*)到第X级(10%),每级相差10%。 办理交通事故人身伤残评定的程序一般如下: 1、被评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 2、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

阅读(916) 评论(0) 2014-03-14 10:22

保险公司承保交强险和商业险的赔偿责任

如果机动车一方投保了交强险的,显然保险公司应当根据《强制保险条例》以及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的具体规定,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但是,机动车一方没有投保交强险,只是投保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则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根据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应实际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而非交通事故责任,确定其应当承担的责任和*免赔率,从而在三者险责任限额内确定实际应该承担的保险赔偿金额。

阅读(536) 评论(0) 2014-03-14 10:20